天相 - 甲級星

  1. 天相星陰陽五行屬陽水,南斗第五星,化氣為“印”,主官祿宮,偏于文事,能解廉貞之惡。其代表人物為紂王的忠臣聞太師。
  2. 天相星為紫微帝星身邊掌印璽的官員,處事公正,任勞任怨,忠心耿耿,行事謹慎,有正義感,思考周密而穩重,能犧牲小我而處處替別人設想,見人難、有惻隱之心,見人惡、報不平之氣,樂於助人,做事有始有終,又勤快,所以是最理想的幕僚、秘書人才。
  3. 天相星若得紫微、天府、文昌、文曲、左輔、右弼等吉星嘉會,財官雙美;若逢羊、陀、火、鈴星衝破,逢羊、陀星主有巧藝安身,逢火、鈴星則易得殘疾。因天相星能制廉貞星之惡,能佐日月之光,故身、命、官三宮得之為榮耀,子女宮得之則嗣續昌,十二宮中皆為福祥,不隨惡殺而變志,限步逢之,富而可期。
  4. 天相星喜左輔、右弼;龍池、鳳閣等雙星相夾,可增加天相星的氣勢,而能為顯貴人服務,且能獨當一面,大展雄才。
  5. 天相星在廟旺宮位,對煞星有抵抗能力,逢之也有才藝方面的表現;天相星在平或落陷宮位,若再加遇煞星,卻又缺乏吉星相助,則會減低天相星的優點,成為只關心自己,過於謹慎之人。
  6. 天相(或天府)星守命,天府(天相)星必在財帛宮會照,無煞衝破,為“府相朝垣格”,富貴雙全,有貴人助,廉貞(囚)、天相(印)星子、午同坐命宮,若擎羊(刑)星也同宮坐命,為“刑囚夾印格”,刑傷災重,一生訟爭。
  7. 歌曰:   
    天相原屬水 化印主官祿 身命二宮逢 定主多財福 形體又肥滿
    語言不輕潰 出仕主飛騰 居家主財穀 二限若逢之 百事看充足